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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3 23: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23       报名截止:2023-07-30
为进一步加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理经开区”)教师队伍建设,吸收优秀教学人才,优化教师队伍配置,经研究决定,计划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大理经开区教育系统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大理市属学校除外)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大理经开区教育系统2023年计划公开选调教师22人,其中:育才中学2人(语文1人,英语1人);满江中学3人(英语1人、历史1人、物理1人);大理经开区下属小学17人(其中语文8人、数学9人),报同一学科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委托培养、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0日;
7.已转正定级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未出具同意参加考试调动意见的;
6.不符合进入事业单位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通过公开选调进入大理经开区教育系统的人员,从调动手续办结之日起算,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出大理经开区。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岗位拟考试调动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不得开展考试工作,自然终止该岗位公开选调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3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可采用微信报名或者电脑访问网页报名的方式进行。
1.微信报名方式:报名时,关注“大理经开区教办”微信公众号,选择“选调教师”,再选择项目“2023年选调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信息,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2023年选调报名”项目“我的报名”中查看报名序号并作为现场审核时的凭证。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用电脑报名时登陆网址https://dljkq.edu-ok.com进行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可将报名表下载打印好,作为现场审核时的凭证。
3.现场审核提供的材料
网络报名后组织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通知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已盖公章的《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事业单位招聘(或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白底小1寸免冠照片3张;
(5)报名承诺书。
所有复印件须有提供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1.由考务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除因岗位取消改报外,一律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考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等额裁减或者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符合条件的岗位中申请改报其它岗位一次。
3.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考试调动。
(三)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评价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现场教学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考试结果出来后,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将结果报请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对其人事档案、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公示人选,如复审未通过自然终止该岗位考试调动。拟公开选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考试调动资格;公示期内有实名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2023年8月30日前由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结相关调动手续。拟公开选调教师单位按照公告要求,结合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空岗情况进行聘任,并按所聘任的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调动工作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考试调动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考试调动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违反考试调动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其考试和考试调动资格,并向当地有关部门通报违纪情况;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如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回避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用人单位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利害关系或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教师公平、公正的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调动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本公告由“领导组”办公室和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872—23179830872—2329150